株洲晚报4月22日讯(记者李卉 通讯员简建伟)19日这天,石峰区法院举办敞开日,60多位社区居民受邀旁听了案子审理。
站在被告席上的有3个人。其间,袁军涉嫌偷盗罪。陈灿、翁显两人原本都有固定工作,在我市运营废品收购店,这次,由于收了一批贼赃,他们被追查了刑事责任,他们两人涉嫌的是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
他们收的是66对哈氏合金板,重达660余公斤,经价格判定,这批货价值34万余元。这样的价格让偷盗者和收赃者都傻了眼。
工作发生在上一年6月,家住石峰区的袁军和“强宝”(在逃)商量着去偷东西,方针是坐落清水塘一大型国企。袁军说,他们想着,这样的企业,总有些废铁偷。
两人发现有户人员的杂物房就在这个企业边上,所以他们找了一个楼梯,翻围墙潜入了企业,“强宝”偷,袁军担任搬货到围墙外面。
得手后,袁军打电话叫来了陈灿,让他开三轮车到围墙这儿搬货。陈灿是衡阳人,在石峰区开了一家废品收购店。关于这批货的来历,陈灿是心知肚明的。
公诉方称,除了这批哈氏合金板外,陈灿在上一年的5月—7月,还收过别的一批贼赃。某单位的职工分12次偷盗公司的稀有金属钽粉32公斤,陈灿以600元/公斤下手,620元/公斤出手。
这次,两边谈好,袁以10元/公斤的价格,把660余公斤的赃物卖给陈灿,换得6600元赃物。
后来,陈灿又找到了翁显。翁是江苏人,他在我市天鹅花园邻近有个小门面,做不锈钢生意。翁以45元/公斤的价格收了这批货。之后,翁又找到了一个江苏的卖家,卖了5万元钱。
在法庭上,袁军说,自己50多岁了,没什么文明,身体又欠好,干不了重活,所以才想去小偷小摸。本想偷点废铁,没想到偷了这么贵的东西。陈灿、翁显说,自己是一时贪财,可是没想到值这么多钱。他们期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过后,翁显退赔了这家被盗企业15万元。陈灿退赔了那家钽粉被盗企业4万元。
终究,法官以偷盗罪,判处了袁军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12万元。陈灿和翁显是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陈获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3年,处罚金12万元。翁显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