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3年家用燃气灶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据通报,本次共抽查家用燃气灶、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41种产品1076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532家697批次,抽查生产企业313家379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45家5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3%,生产企业9家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9%。
(一)家用燃气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设施、燃气导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6932-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防干烧安全保护装置、接地措施、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热效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家用燃气橡胶软管。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2486-1993《家用煤气软管》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气密性、耐压性能、耐液体性能(耐120号汽油重量变化)、难燃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耐液体性能(耐120号汽油重量变化)项目不合格。
(四)橡胶密封制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T2579-2008《普通液压系统用O形橡胶密封圈材料》、HG/T2811-1996《旋转轴唇形密封圈橡胶材料》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压缩永久变形、热空气老化性能、耐液体性能、低温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硬度项目不合格。
(五)轮胎。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9743-2015《轿车轮胎》、GB9744-2015《载重汽车轮胎》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低气压性能、强度性能、新胎外缘尺寸、无内胎轮胎脱圈阻力、耐久性能、胎面磨耗标志、高速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六)电瓶车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T/ZJXDC 001-2021《电瓶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团体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外观尺寸、重量比能量、不一样的温度下的容量、快充能力、耐振动能力、过充电、外部短路、机械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七)电瓶车及配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电瓶车产品的整车标志、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结构、车速提示音、阻燃性能、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QB/T2947.1-2008《电瓶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电瓶车配件(电瓶车用充电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冲击试验)、布线、输入、输出线及插头、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熔断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电瓶车用充电器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2014-2019《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GB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GB21148-2020《足部防护 安全鞋》、GB5725-2009《安全网》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佩戴高度、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紫外线照射除外)、耐穿刺性能(紫外线照射除外)、耐冲击性能、筋绳断裂强力、边绳断裂强力、网绳断裂强力、系绳间距及长度、筋绳间距、耐贯穿性能、阻燃性能、服装结构及款式、服装缝制、服装防静电性能、服装附件、面料耐热性、附件、辅料与衬布、鞋帮/外底结合强度、外底耐折性、防静电性能(适用防静电)、电绝缘性能(适用电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安全帽产品的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九)阀门、水嘴。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2234-2019《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GB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壳体、密封、阀体壁厚、阀杆直径、材料、尺寸、外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法兰、安全阀。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2241-2021《安全阀 一般要求》、GB/T9124.1-2019《钢制管法兰 第1部分:PN 系列》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壳体、密封、外观、标志、化学、尺寸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一)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2280-2016 《办公家具 办公椅》、GB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产品涂层和覆面层中可溶性重金属、外观性能(外观)、结构安全、卫生、安全、弹簧、缝边基础要求、面料、边面缝纫、甲醛释放量、产品用料、加工、安全性能、面料颜色干摩擦牢度、安全卫生要求、芯料物理性能、阻燃性要求、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二)淋浴用花洒。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3447-2009《卫生洁具 淋浴用花洒》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品质、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整体抗拉性能、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管螺纹精度等项目不合格。
(十三)电热水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四)不锈钢真空杯。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9606-2013《不锈钢真空杯》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铅、砷、镉、镍、铬、耐冲击性、保温效能、橡胶制件耐热水性、密封性、涂层附着力、表面印刷文字和图案的附着力、外观、使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五)电磁炉。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1456-2014《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能效等级、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能效等级、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等项目不合格。
(十六)空气净化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别的条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辐射、能效等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项目不合格。
(十七)压力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3623-2003《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GB15066-2004《不锈钢压力锅》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合盖安全性、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安全压力项目不合格。
(十八)家电电器噪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噪声值、产品上的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九)电子商务产品(小家电、家电电器噪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别的条件》、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噪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噪声(声功率级)项目不合格。
(二十)学生作业本(课业簿册)。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1437-2014《课业簿册》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可迁移元素、亮度(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一)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5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别的条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接地措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
(二十二)一次性餐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GB/T27589-2011《纸餐盒》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感官指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甲醛、铅、砷、荧光性物质、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抗压强度、特定迁移量(以锑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三)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铅(Pb)、甲醛、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渗漏性能、杯身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四)食品接触用金属制作的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铅的迁移量、砷的迁移量、镉的迁移量、镍的迁移量、铬的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五)食品过度包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对月饼、茶叶、酒类等食品包装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食品包装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六)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YB/T5022-2016《粗苯》、GB/T9009-2011《工业用甲醛溶液》、GB/T3728-2007《工业用乙酸乙酯》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密度、馏程、水分、三苯含量、纯度、色度、总醛、乙苯、环氧丙烷、乙醛+丙醛、环氧乙烷、甲醛、铁、乙酸乙酯、乙醇、酸、蒸发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七)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2021-2022《工业溴》、GB/T534-2014《工业硫酸》、GB/T337.2-2014《工业硝酸 稀硝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溴、氯、不挥发物、硫酸、灰分、砷、铅、汞、硫、水分、酸度、有机物、铁、硫化氢和多硫化氢、硝酸、亚硝酸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八)危险化学品氯碱。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9106-2013《次氯酸钠》、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GB/T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有效氯、游离碱、铁、总酸度、重金属、浊度、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钠、三氧化二铁、灼烧残渣、砷、硫酸盐、蒸发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九)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6819-2004《溶解乙炔》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乙炔的体积分数、磷化氢、硫化氢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622-2006《化学试剂 盐酸》、GB/T626-2006《化学试剂 硝酸》、GB/T625-2007《化学试剂 硫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盐酸含量、游离氯、硝酸含量、色度、氯化物、硫酸含量、硝酸盐、铵盐、氨含量、总氮量、密度、蒸发残渣、甲醇、异丙醇、含量(HCHO)、酸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含量(HCHO)项目不合格。
(三十一)化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5063-2020《复合肥料》、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GB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水分、粒度、缩二脲、总硫、锌、硼、锰、铁、硝态氮、包装标识、质量证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氯离子、包装标识、质量证明书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二)床上用品(含学生絮棉制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2796-2021《床上用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燃烧性能、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异味、耐光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起球、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pH值、耐光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水洗尺寸变化率、起球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三)学生校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绳带、残留金属针、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接缝强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接缝强力、绳带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四)红领巾。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8846-2022《红领巾》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断裂强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五)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衣带缝纫强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六)老人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5107-2013《旅游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识、外底耐磨性能、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耐折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鞋帮拉出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标识项目不合格。
(三十七)袜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73001-2016《袜子》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横向延伸值、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八)内衣。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8878-2014《棉针织内衣》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保温率、拉伸弹性回复率、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
(三十九)运动服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853-2019《针织运动服》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拉伸弹性回复率、吸湿速干性能、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吸湿速干性能项目不合格。
(四十)休闲服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防紫外线性能、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充绒量、胀破强力、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四十一)儿童鞋(含婴幼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含量、富马酸二甲酯、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感官质量、标识、外底硬度、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耐折性能、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含量、标识等项目不合格。